索引号: | 1141140000583758XP-2022-0000005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5-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招考录用 |
关于组建商丘市房屋安全鉴定、消防检测专家库的通知
根据《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试行)的通知》(商建质安【2022】16号)、《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消防检测机构执业行为(试行)的通知》(商建质安【2022】17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组建房屋安全鉴定及消防检测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库人选,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专业范围
从事安全、结构工程、消防专业、机电专业等工作的相关技术专家。
二、报名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熟悉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专业的资深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工作;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含副、正高)职称或从事相同专业工作5年以上(含5年),优先吸纳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等专家人员;
2、 取得一级(或二级)注册类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相同专业工作3年以上(含3年);
3、对业务能力非常突出、实践经验非常丰富的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经历条件。
三、专家职责
(一)参与全市房屋安全鉴定、消防检测等发展规划、政策制定、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研究、制定和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项的调研、论证,为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咨询服务。
(二)参与房屋安全鉴定、消防检测工作的“双随一公开”检查工作;
(三)为全市房屋安全鉴定、消防检测及其整改、验收抽查等提供技术性支持;
(四)参与房屋安全鉴定、消防检测技术服务、评审工作;
四、报名程序
(一)高等院校、科研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政府部门推荐本单位符合基本条件人员。无工作单位或离退休人员可自我推荐。
(二)推荐单位及自我推荐的个人如实填写《专家推荐审批表》,同时提供专业技术职称、从业经验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将上述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qaqcy@126.com),联系电话:0370-3390081。
五、报名时间: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5月27日止。
六、报名地址: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01房间。
附件:专家推荐审批表.docx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